2017年2月5日 星期日

需要體罰嗎?


本文原於2005/10/21初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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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主義的基本主張在於人性本善,而人之性如何,卻是個哲學上的思辯,沒個準,也因此在中國春秋戰國時代因著各家對人性的論點不一,在實際的行為上也有不同的作法,西洋教育學上也是如此,基本上可以分為三大學派,分別是行為主義、認知學派及人本學派,現行世界研究顯學應該是認知學派,而在台灣,人本學派似乎是當紅炸子雞。


一、人本主義的基本主張:(引用自張春興、教育心理學)
(一)學生為中心的教育理念
(二)自由為基礎的學習原則
純粹就教學上來說,個人並不反對人本的教育主張,以學生的預備度、理解方式教學,在安全、自由的環境中學習,當然,這是最好的教與學的方式。

二、教師及家長的角色:
自律須經他律的大門…Kant
在進入社會職場之前,一般來說,孩子主要受到兩大方面的教育,一者為家庭,一者為學校,家庭是孩子所最早接觸到環境,學校是孩子學習文化精華及人群關係的地方,若根據Freuid:「六歲決定說」,孩子的原生家庭對孩子的影響是遠大於學校教育的,不幸的,現代社會結構的大轉變致使的家庭功能急遽的轉變,人們不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不再是男主外、女主內,經濟壓力迫使得大多數的家庭必須由單一經濟收入變成雙薪家庭,孩子則交由保母照料或者由祖父母照顧,隔代教養問題便由此產生。
外籍配偶也是一個困擾的問題,外籍新娘嫁入台灣後,語言溝通上會漸漸融入台灣社會,但文字上卻是個十足的文盲,一個文盲且適應中的母親加上一個忙碌的父親,教養孩子就會是個問題。
性觀念的開放使得許多就學中的學生匆促結婚,或者由單一父母撫養長大的孩子也逐漸是這個社會中所關注的問題,單親家庭或者本身並不成熟的父母所教養的孩子,進入學校後所產生的問題更會顯得棘手而難以處置。
在各樣的問題中,教師能扮演怎樣的角色?參與程度要到多深?坦白說,我覺得很無力。
在我帶的班級中有一個單親的小孩,每天下午放學後都會和我一起留在學校留到很晚(補習日除外),我直覺的知道他很喜歡我,很喜歡親近我,一開始,我只是覺得我的親和力很夠,讓他有溫暖所以他喜歡親近我,後來我知道他是單親後才漸漸的明白我其實是他內心父親的替代角色,而發覺這樣的關係後其實讓我很緊張(我還不想當爸爸啦^-^!),關係從客觀的師生關係變成有依賴性質的親子關係其實在班級經營上會有困擾,在許多的事情上我確實會偏袒他,也因為他的家境並不富裕,放學後我也會教他基本的電腦常識並且委託他當我的電腦長,但這就變成學生說我偏心的理由了,唉~小學生確實是敏感而善於嫉妒的,我所舉的只是一個相當微不足道的小問題,但有更多的問題確實縈繞在我心頭,家庭暴力、被家長冷落的小孩、單親家庭、隔代教養、家境貧窮、特殊兒童等這六項問題都發生在我的班級,而每一次的介入都讓我覺得「愛」的不夠多、不夠豐富,原因其實很簡單,我其實都只是他們心目中某個重要人的替代角色罷了,而不是真正的某人,每次想到這裡總覺得現代小孩真的蠻可憐的,父母親總有千千萬萬的理由拒絕親近自己的小孩而滿足於虛幻的表象。
孩子在學會自律之前總是懵懵懂懂,難以判斷是非,因此才需要教師與家長的教導,Dewey認為,成長並非順其成長,而應導其成長,既然是導其成長,自然而然的教師與家長便扮演重要而關鍵的角色,但就像上面所說家長其實有時會拒絕親近小孩,而小孩子在尚未充分滿足愛的時候家長便用紀律、規則教導孩子,名目上是愛小孩,其實只是想快速的達到目的罷了,而這樣的教導有用嗎?想想,當我們被條子伯伯開紅色小單單時,心中難道不是幹到最高點嗎?我想被處罰時小孩也是這樣的心態吧!從這個小例子,會發現教導其實是一項繁瑣但必須的事,很可惜的是,這是一個速食社會,大眾媒體教我們的是要快速的獨家,老闆要求的是有效率,潛能開發教師教導的是十倍速的學習,麥當勞給的是得來速,情聖的撇步是如何快速把妹,一夜情…等,這個社會處處強調的是效率、快速,但教導孩子可以這樣的快速嗎?令人質疑。

三、定義體罰:(引用自維基百科-體罰)
體罰身體處分是指通過對人身體的責罰,特別是造成疼痛,來進行懲罰或教育的行為。使人做大量工作、運動、體能訓練,使其身體難以負荷,亦是體罰。
四、為何而體罰?
在學校中常常會因一些理由而體罰學生,而最為常見的大概就是不寫功課、考試成績不好以及品行不佳,今天的新聞報導就是因為學生不寫作業而導致教師抓狂的案例,我們分別來檢視這幾種原因:
(一)不寫功課:
一般的教師都會知道,一個完整課程必然包含課後練習,由課後的練習重新檢視一天的學習成效,但很多的學生都把家庭作業當成是負擔,而非檢視學習成效,當然不可諱言的,也有一些教師不清楚家庭作業的目的,而一味的出著重複的類型與超出課堂範圍的作業,而這樣的家庭作業確實會導致學生的厭煩與挫折感,所以當學生不寫作業時真的全是學生的錯嗎?我想,未必吧!!
(二)考試成績:
考試的成績所代表的是什麼?是學習的成果吧!換句話說,假若我這次的月考成績是60分,代表著我這一階段的學習成果是60%,也就是我還有40%的資料尚未理解,而如果我的成績是100分,哈哈!代表我在這一階段的學習是100%,真是太好了,但,如果老師是以成績作為打人的依據,例如給每一個學生訂標準,再按照所達不到的標準予以懲罰,這太說不過去了吧!倘若標準是定90分,而我只考了80分,也就是說,老師要求我達到90%的學習成效,但我只達到80%的學習成效,這差距的10%為什麼一定要學生付起所有的責任呢?難道這差距不是應該由學生老師一起負擔嗎?由雙方(甚至是三方,家長)一起為這不足的10%而努力嗎?進行補救教學,或者。要學生全然的負起這10%的差距,真的是太說不過去了!
(三)品行不佳:
我一直感到懷疑,什麼叫做好的品行?而什麼又叫做壞的品行?符合老師、社會的要求者稱之為好的品行?不符合者或者超乎常情者謂之不良的品行?真的是這樣嗎?還是有其他的定義呢?我不知道!
倘若真的有一個標準,一個確切滿足各種假設的標準存在,那身為教師者會完全滿足這樣的標準嗎?還是心中有標準,而達不到,但學生違反此標準的時候,卻又以此標準作為準則而懲罰學生?這難道不是古人所說的:「嚴以待人,寬以律己」嗎?明知道不可以作弊,但哪一位老師敢站出來說這一輩子從來沒有做過弊?或者有哪以位老師敢站出來說從來也沒有違反交通規則?或許有人會說:
「我已經受過懲罰了啊!
所以你從來不再二犯嗎?如果懲罰過後,又二犯,那是否代表著懲罰的無用性呢?學生的違規行為多到不可勝數,族繁不及備載,但歸類的原因不外乎是想要被注意,想要得到更多的愛與關懷,真的!!聽起來很不可思議,但仔細的分析就會發覺這樣的歸因,而為什麼我們從沒有把關愛的眼神放在這些學生身上,反而要讓這些學生做出某些行為之後,才會得到我們憤恨的眼神呢?(惡性循環,你看見了嗎?)

記:
教育真的是非常困難的一件事,今天(2017/2/5)重讀這篇2005/10/21寫的文章,真的感觸良多,凡事都有其代價,體罰其實也是一種對於行為不負責任的償還代價方式之一,只是當下乍看之下非常的不合適罷了,霸凌、體罰其實無時無刻都會發生在周遭,不論是小孩子還是大人的世界中,難道國際間所謂的經濟制裁不就是一種霸凌的手段嗎?只不過在教育現場,體罰並不會對全體學生均適用,教育的現場,我想還是應該以正向的方式處理作為處理償還代價的方式會讓大眾較為可以接受,所以,教學相長並不僅僅只是知識上的成長,還有觀念以及處理方法上的成長。
真的很好奇這位老師以及該位受體罰的學生以及偷拍這段影片的學生,現在的生活怎樣?觀念及行為上的轉變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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